財務資訊
2018年
股東會專區
重大訊息
2023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6/30
發言時間
16:46:46
發言人
廖及均
發言人職稱
行銷副總
發言人電話
87511335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符合條款
第 15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6/30
說明
- 1.股東會日期:112/06/30
-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承認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無。
-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2/04/10
發言時間
18:57:38
發言人
廖及均
發言人職稱
行銷副總
發言人電話
87511335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32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4/10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4/10
-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30
-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99號1樓(自由廣場會議中心)
-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 1.111年度營業報告。
-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 1.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2.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5/02
-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30
- 13.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自112年4月24日起至112年5月4日下午五時止,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以書面方式就本次股東常會提案。
- 受理處所:本公司財會行政部(台北市內湖區基湖路35巷2弄9號6樓)
- 電話:(02)8751-1335分機237
2022
序號
9
發言日期
111/06/30
發言時間
18:44:32
發言人
廖及均
發言人職稱
行銷副總
發言人電話
87511335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符合條款
第 15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6/30
說明
- 1.股東會日期:111/06/30
-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承認110年度虧損撥補案。
-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討論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完成全面改選董事案。
-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 (1)討論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案。
- (2)討論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 (3)討論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 7.其他應敘明事項:
- 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因新任董事無競業行為內容,故本案不予討論。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1/04/15
發言時間
18:59:56
發言人
廖及均
發言人職稱
行銷副總
發言人電話
87511335
主旨
本公司與策略合作夥伴樂敦進行於日本獨家技術授權與共同開發案
符合條款
第 8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4/15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1/04/15
-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ROHTO PHARMACEUTICAL CO.,LTD.(樂敦)
- 3.與公司關係:無
-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1/04/15
-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策略合作夥伴樂敦,針對PixoTech技術於日本市場進行獨家授權與共同開發案。
-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有保密義務
-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藉由對樂敦之技術授權與共同開發,可挹注本公司未來營收,對公司財務、業務有正面之助益。
- 8.簽訂之具體目的或解除之緣由:拓展本公司技術授權與共同開發之國際市場
-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04/12
發言時間
20:12:18
發言人
廖及均
發言人職稱
行銷副總
發言人電話
87511335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32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4/12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4/12
-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30
-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99號1樓(自由廣場會議中心)
-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 1.110年度營業報告
-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 3.本公司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 4.私募普通股辦理情形報告
-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 1.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2.110年度虧損撥補案
-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 1.全面改選董事案
-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 1.全面改選董事案並改為七席
-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 無。
-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
- 無。
-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5/02
-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30
-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2021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9/23
發言時間
17:18:00
發言人
廖及均
發言人職稱
行銷副總
發言人電話
87511335
主旨
本公司公告產品「安盛安必測新冠肺炎抗原快速檢測套組」,通過衛福部核准醫療器材專案製造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9/23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0/09/23
- 2.公司名稱:安盛生科(股)公司
-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 5.發生緣由:
- 本公司依醫療器材管理法第35條第1項第2款,及行政程序法第93條第1項及第2項,因應緊急公共衛生情事之需要,向衛福部申請本公司產品「安盛安必測新冠肺炎抗原快速檢測套組」之專案製造,並於今日(9月23日)接獲通知取得衛福部核准(防疫專案製造核淮文號:1106025823);
- 核准製造期間至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日止,本產品之適用範圍及用途,僅適用於醫師或醫檢師檢測及判讀,檢測不可作為診斷新冠肺炎的唯一判讀依據。
- 6.因應措施:不適用
- 7.其他應敘明事項:
- 本公司係屬生技產業具投資風險,有關財務及營收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資料為準,投資人請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6/02
發言時間
19:06:23
發言人
廖及均
發言人職稱
行銷副總
發言人電話
87511335
主旨
本公司公告本公司產品新冠肺炎抗原檢測套組正式取得歐盟CE-IVD認證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6/02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0/06/02
- 2.公司名稱:安盛生科(股)公司
-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 5.發生緣由:
- 本公司產品新冠肺炎抗原檢測套組(PixoTest COVID-19 Ag Test Kit) 於110年06月02日經歐盟授權代表審查後,符合歐盟法規要求;並完成自我宣告及註冊程序,取得歐盟CE-IVD認證。
- 6.因應措施:不適用
- 7.其他應敘明事項:
- 歐盟CE-IVD認證為法規之核准,本公司新冠肺炎抗原檢測套組產品在取得歐盟CE-IVD認證後,得於歐盟市場銷售,惟銷售情況仍需視疫情發展、市場供需及歐盟法規而定。投資人應自行審慎判斷並謹慎投資。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5/20
發言時間
18:38:34
發言人
廖及均
發言人職稱
行銷副總
發言人電話
87511335
主旨
公告本公司停止召開原訂於 110年6月30日之股東常會
符合條款
第 32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5/20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0/05/20
- 2.因應金管會公告之「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故本公司停止召開原訂股東會,後續將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延至110年7月1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期間擇期召開,本次停止召開之原訂股東會日期:110/06/30
- 3.其他應敘明事項:實際召開股東常會之日期,將另行公告。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4/27
發言時間
18:25:13
發言人
廖及均
發言人職稱
行銷副總
發言人電話
87511335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9年度合併財報
符合條款
第 43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4/27
說明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4/27
-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0/04/27
-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09/01/01~109/12/31
-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5,924
-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4,504
-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80,028)
-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76,614)
-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76,614)
-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76,614)
-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55)
- 11.期末總資產(仟元):97,455
-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8,362
-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79,093
-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4/13
發言時間
19:12:52
發言人
廖及均
發言人職稱
行銷副總
發言人電話
87511335
主旨
本公司向衛福部食藥署申請所開發新冠肺炎抗原檢測套組之外銷專用查驗登記業經審定-補充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4/13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0/04/13
- 2.公司名稱:安盛生科(股)公司
-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 5.發生緣由:
- 本公司於4月12日收到衛福部食藥署來函,同意申請所開發新冠肺炎抗原檢測套組之外銷專用查驗登記業經審定,並自110年4月22日至7月22日至該署領證後,始得外銷販售。(許可證字號:衛部醫器外製字第001439號)
- 另補充說明:有效日期為110年4月6日至115年4月6日
- 6.因應措施:不適用
- 7.其他應敘明事項:
- 本公司係屬生技產業具投資風險,有關財務及營收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資料為準,投資人請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4/12
發言時間
18:56:54
發言人
廖及均
發言人職稱
行銷副總
發言人電話
87511335
主旨
本公司向衛福部食藥署申請所開發新冠肺炎抗原檢測套組之外銷專用查驗登記業經審定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4/12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0/04/12
- 2.公司名稱:安盛生科(股)公司
-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 5.發生緣由:
- 本公司今日收到衛福部食藥署來函,同意申請所開發新冠肺炎抗原檢測套組之外銷專用查驗登記業經審定,並自110年4月22日至7月22日至該署領證後,始得外銷販售。(許可證字號:衛部醫器外製字第001439號)
- 6.因應措施:不適用
- 7.其他應敘明事項:
- 本公司係屬生技產業具投資風險,有關財務及營收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資料為準,投資人請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4/09
發言時間
18:44:59
發言人
廖及均
發言人職稱
行銷副總
發言人電話
87511335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32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4/09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4/09
-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30
-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99號1樓(自由廣場會議中心)
- 4.召集事由:
- (1) 報告事項
- 1.109年度營業報告
- 2.審計委員會審查10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 3.本公司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 4.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 5.私募普通股辦理情形報告
- (2) 承認事項
- 1.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2.109年度虧損撥補案
- (3) 討論事項
- 1.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 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5/02
-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30
- 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否
- 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待下次董事會通過後再行公告
-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3/05
發言時間
18:30:09
發言人
廖及均
發言人職稱
行銷副總
發言人電話
87511335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清算解散轉投資公司安富鑫(上海)生物技術有限公司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3/05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0/03/05
- 2.公司名稱:安盛生科股份有限公司
-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持股100%轉投資公司
- 4.相互持股比例:100%
- 5.發生緣由: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轉投資公司安富鑫(上海)生物技術有限公司,係專為經營中國市場所設立,因本公司未來將以歐美市場為發展重心,中國市場非目前經營業務之核心,為簡化組織架構並降低營運成本,擬辦理該公司清算及解散。
- 6.因應措施:無
-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1/12
發言時間
18:20:17
發言人
廖及均
發言人職稱
行銷副總
發言人電話
87511335
主旨
公告本公司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收足股款日暨增資基準日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1/11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0/01/11
- 2.公司名稱:安盛生科股份有限公司
-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 5.發生緣由:(1)本公司於109年09月07日股東臨時會決議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並於109年12月2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本次私募普通股股數2,941,177股,每股私募價格17元,私募總金額為新台幣50,000,009元,應募人已於110年01月11日確定繳款完成。(2)本次私募普通股增資基準日為110年01月11日。
- 6.因應措施:相關資訊已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
-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普通股其他重要說明事項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
2020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9/12/29
發言時間
16:26:15
發言人
廖及均
發言人職稱
行銷副總
發言人電話
87511335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財務主管及會計主管追認案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09/12/28
說明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
- 2.發生變動日期:109/12/28
-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佳欣/財務主管、會計主管
-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
- 6.異動原因:新任
- 7.生效日期:109/10/30
-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9/10/30公告財務主管及會計主管異動案經109/12/28董事會追認通過。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12/29
發言時間
16:25:43
發言人
廖及均
發言人職稱
行銷副總
發言人電話
87511335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9年第一次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定價及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09/12/28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12/28
-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 4.私募股數或張數:2,941,177股。
- 5.得私募額度:分二次辦理,則每次預計辦理7,500,000股,第一次未發行之股數得併同第二次發行,合計總發行股數以不超過15,000,000股。
-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依本公司109年09月07日股東臨時會決議,本次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之訂定,以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以上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
-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以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改善財務結構,並強化公司競爭力及提升營運效能與長期發展。
-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私募方式成本較低且較能顧及時效性及便利性,此外私募股票有限制轉讓的規定,較可確保公司與投資夥伴的長期合作關係,故擬採私募方式募集資金。
-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 10.實際定價日:109/12/28
- 11.參考價格:20.25元
-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17元
-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之規定,交付日後三年起不得自由轉讓外,其他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本公司將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掛牌交易。
-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 (1)應募人繳款期間為109年12月28日至110年01月11日。
- (2)增資基準日訂為110年01月11日。
- (3)本次私募普通股,實際作業時程因故有所變動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10/30
發言時間
17:34:37
發言人
廖及均
發言人職稱
行銷副總
發言人電話
87511335
主旨
公告本公司財務主管及會計主管異動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09/10/30
說明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
- 2.發生變動日期:109/10/30
-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范斯惠/財務主管、會計主管。
-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佳欣/財務主管、會計主管。
-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
- 6.異動原因:新任
- 7.生效日期:109/10/30
- 8.新任者聯絡電話:02-8751-1335
- 9.其他應敘明事項:待提報董事會通過後,依相關規定公告。
序號
4
發言日期
109/09/25
發言時間
11:48:54
發言人
廖及均
發言人職稱
行銷副總
發言人電話
87511335
主旨
澄清工商時報109/09/25對本公司之報導
符合條款
第 26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9/25
說明
-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2.報導日期:109/09/25
- 3.報導內容:
- 報載:「…,預計第四季進行取證送審相關作業。由於安必測最快可以在5分鐘內偵測出新冠肺炎陽性結果,是目前市面上檢測時間最短的快篩產品之一,備受矚目。」
-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 (1)本公司安必測新型冠狀肺炎智能抗原快篩產品開發專案執行中,目前規劃於第四季開始進行臨床測試,重要進度達成將依法令規定對外公告。
- (2)產品出值時間依檢體濃度而定,最快可在五分鐘偵測出陽性結果,陰性結果分析時間長為十五分鐘。
-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佈澄清訊息。
- 7.其他應敘明事項:對於媒體善意臆測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序號
7
發言日期
109/09/07
發言時間
18:02:53
發言人
廖及均
發言人職稱
行銷副總
發言人電話
87511335
主旨
公告本公司109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符合條款
第 22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9/07
說明
- 1.股東會決議日:109/09/07
-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裕拓生技有限公司代表人蔡東孟,董事。
-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業務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
- 之行為。
-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股東同意通過。
-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序號
6
發言日期
109/09/07
發言時間
18:02:37
發言人
廖及均
發言人職稱
行銷副總
發言人電話
87511335
主旨
公告本公司109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
符合條款
第 15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9/07
說明
-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9/09/07
- 2.重要決議事項:
- (一)通過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 (二)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9/08/21
發言時間
17:14:50
發言人
廖及均
發言人職稱
行銷副總
發言人電話
02-8751-1335
主旨
補充說明109年7月14日私募專區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8/21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9/08/21
- 2.公司名稱:安盛生科股份有限公司
-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
5.發生緣由:
- (1)補充說明公告證券承銷商出具辦理私募必要性與合理性之評估意見。
- (2)更正應募人與公司之關係
- 更正前內容: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其前十名股東名稱(持股比例)
- 財政部(8.40%)
-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6.11%)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3.61%)
- 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3.47%)
-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46%)
-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2.42%)
-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2.08%)
- 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98%)
-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受託保管新加坡政府投資專戶(1.53%)
- 舊制勞工退休金(1.43%)
- 更正後內容: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其前十名股東名稱(持股比例)
- 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00%)
-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訊,並更正及補充申報資料。
-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08/14
發言時間
15:48:01
發言人
廖及均
發言人職稱
行銷副總
發言人電話
02-8751-1335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稽核主管異動追認案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8/14
說明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 2.發生變動日期:109/08/14
-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朱振傑/內部稽核主管。
-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
- 6.異動原因:新任
- 7.生效日期:109/04/20
- 8.新任者聯絡電話:8751-1335
-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已於109/04/20發佈重大訊息公告稽核主管異動,本案經本公司109/08/14董事會追認通過。
序號
7
發言日期
109/07/14
發言時間
19:23:42
發言人
廖及均
發言人職稱
行銷副總
發言人電話
02-8751-1335
主旨
更正私募專區109年7月14日董事會決議日起兩日內應申報相關資訊
符合條款
第 43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7/14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9/07/14
- 2.公司名稱:安盛生科股份有限公司
-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 5.發生緣由:更正私募專區109年7月14日董事會決議日起兩日內應申報相關資訊之最近年度財報稅後損益104,654為-104,654及最近年度財報累計盈虧480,744為-480,744。
-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訊,並更正申報資料。
-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序號
4
發言日期
109/07/14
發言時間
18:45:18
發言人
廖及均
發言人職稱
行銷副總
發言人電話
02-8751-1335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修訂109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7/14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7/14
- 2.發行期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視實際需求為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 (一)以認股資格基準日前到職之本公司之正式編制內全職員工為限,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之。
- (二)認股權人名單暨其個別可得認股權之數量,若為員工,視其年資、職等、工作績效、整體貢獻及特殊功績,由本公司負責單位擬具,呈董事長核准後提報董事會同意定之。惟具董事及經理人身分者,應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經董事會同意之認股權人,須按本公司所定條件及條款,與本公司簽訂認股權契約,始被授與認股權,而得依本辦法及該認股權契約,於得行使認股權時(既得),享有請求本公司履約,進而取得本公司股份之權利。
-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2,400,000單位
-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股
-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2,400,000單位
-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
- (一)認股價格:
- 1)若發行時,本公司仍為興櫃公司,則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
- 2(若發行時,本公司已成為上市或上櫃公司者,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
- (二)權利期間:
- 1)本認股權之存續期間為十年,存續期間屆滿後,認股權人對於其未行使之認股權,視同放棄認股權利,不得主張任何之補救或補償。認股權人自本公司依本辦法授與認股權屆滿二年後,按下列時程及比例行使認股權:
- (a)屆滿二年:得行使被授與認股權總數之三分之二。
- (b)屆滿三年:得行使被授與認股權總數之百分之百。
- 2)本認股權不得轉讓、質押、贈與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
- 3)認股權人被授與認股權後,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或其他重大過失行為者,本公司有權就其尚未行使及尚不得行使之認股權予以全部或部分收回,其收回數量授權由董事長決定之,惟具經理人身分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
- (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 (四)認股權人因故喪失在職員工身份時,其依本辦法被授與而尚未行使之認股權,應於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
- 1)離職
- 就已得行使之認股權,得自離職日起30日內填具「認股請求書」並附具本公司認為必要之文件,以行使認股權利,逾期視為棄權;就尚不得行使之認股權,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 2)退休
- 已授予之認購權憑證,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
- 3)殘疾或死亡
- 就已得行使之認股權,由認股權人或繼承人自認股權人離職或死亡日起60日內填具「認股請求書」並附具本公司認為必要之文件,以行使認股權,逾期視為棄權。就尚不得行使之認股權,於認股權人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或死亡當日即視為消滅。
- 4)留職停薪
- 認股權人被授與本認股權後,經核准辦理留職停薪者,就其所持有已得行使之認股權,應自留職停薪起始日30日內填具「認股請求書」並附具本公司認為必要之文件,以行使認股權,逾期未行使者,停止其認股權行使權利,至其復職之日起回復之;就尚不得行使之認股權,自其復職之日起回復之。
- 5)調職
- 認股權人被授與本認股權後,經核准轉任所屬公司以外之關係企業時,其有關本認股權之權利義務,均不受轉任之影響,但有關績效指標,得重新訂定。
- (五)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收回註銷不再發行。
- (六)本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過後遇本公司與他公司合併,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
- 1)合併後本公司為存續公司且經營團隊無重大變動(董事會席位變動未達二分之一)時,原權利期間維持不變。
- 2)合併後本公司為存續公司且經營團隊有重大變動(董事會席變動達二分之一)時,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立即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
- 3)合併後本公司為消滅公司時,本員工認股權憑證權利義務應由存續公司概括承受,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立即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
- 8.履約方式:認股權之履約方式,由本公司以無實體帳簿劃撥發行新股方式交付之;並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一項但書規定,採先發行股票後再辦理資本額變更登記。
- 9.認股價格之調整:(一)本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發行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紅利發行新股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包含私募、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公司分割、受讓他公司股份、股票分割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應依下列公式調整之:
-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x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x新股發行股數)]÷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數)
- 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含特別股、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之股數,且應扣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 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時,則繳納金額為零。
- 3)新股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員工分紅配股時,以股東會決議日前一日收盤價並考量除權除息影響後價格(上市櫃公司)或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淨值(未上市櫃公司)為繳款金額。
- 4)與他公司合併時,增資新股每股繳款金額為合併基準日前第四十五個營業日起,連續三十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
- 5)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 6)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 (二)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有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超過百分之一點五者,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臺幣角為止,分以下四分五入):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x(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為時價。但發行日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 (三)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認股價格應依下列公式計算:
-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認整前認股價格x(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 10.行使認股權之程序:(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及自本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之期間停止認購外,得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所訂之時程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員工認股申請書」,向本公司之股務單位提出認股申請。
- (二)本公司服務代理機構受理認股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限期繳納股款至指定銀行。認股權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款,逾期未交款者,視為放棄其認股權利。
- (三)本公司服務代理機構於確認收如股款後,將其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並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新股。
- (四)本公司普通股若依法得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或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買賣時,依本辦法發給之新股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即得上櫃或上市買賣。
- (五)本公司依本辦法發行新股交付予認股權人,應於每年結束後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及新股發行;另應將於每年結束後十五日內,將前一年因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購所交付之股票數額予以公告。
- 11.認股後之權利義務:認股權行使後交付之普通股股票,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相同。認股權人依本辦法所認購之股份及其交易所產生之稅賦,按主管機關所訂之相關稅務規定辦理。
-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 13.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 (一)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發行前修改時亦同。
- (二)於主管機關審核過程中,如因主管機關要求應修訂本辦法時,授權董事長依要求先行修訂,嗣後再提報董事會追認始得發行。
- (三)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辦理。
- 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9/07/14
發言時間
18:44:47
發言人
廖及均
發言人職稱
行銷副總
發言人電話
02-8751-1335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7/14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7/14
-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 本次私募有價證券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第四條第二款規定之對象募集之。
- 4.私募股數或張數:15,000,000股為上限之普通股。
- 5.得私募額度: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得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授權董事會分一次至二次辦理。若為一次辦理則不超過15,000,000股。若分二次辦理,則每次預計辦理 7,500,000股,第一次未發行之股數得併同第二次發行,合計總發行股數以不超過 15,000,000股。
-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 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
- (1)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 (2)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一次或二次辦理私募資金用途皆為充實營運資金以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改善財務結構,並強化公司競爭力及提升營運效能與長期發展。
-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私募方式成本較低且較能顧及時效性及便利性,此外私募股票有限制轉讓的規定,較可確保公司與投資夥伴的長期合作關係,故擬採私募方式募集資金。
-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 10.實際定價日:未定。
- 11.參考價格:未定。
-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未定。
-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之規定,交付日後三年起不得自由轉讓外,其他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本公司將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掛牌交易。
-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 16.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07/14
發言時間
18:44:10
發言人
廖及均
發言人職稱
行銷副總
發言人電話
02-8751-1335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9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召開事宜
符合條款
第 32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7/14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7/14
-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9/09/07
-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99號1樓(自由廣場會議中心)
- 4.召集事由:
- (一)選舉暨討論事項
- 1.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 2.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 (二)臨時動議
-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8/09
-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9/07
- 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否。
- 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9/06/30
發言時間
17:18:58
發言人
廖及均
發言人職稱
行銷副總
發言人電話
02-8751-1335
主旨
公告本公司重要營運主管異動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6/30
說明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重要營運主管
- 2.發生變動日期:109/06/30
-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蔡東孟/營運長
-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趙品尊/協理 暫代
-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
- 6.異動原因:因個人生涯規劃轉任為本公司顧問。
- 7.生效日期:109/06/30
- 8.新任者聯絡電話:8751-1335
-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序號
8
發言日期
109/05/26
發言時間
19:43:44
發言人
廖及均
發言人職稱
行銷副總
發言人電話
02-8751-1335
主旨
本公司有價證券達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僅公告相關訊息以利投資人區別瞭解。
符合條款
第 43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5/2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5/26 2.發生緣由:本公司有價證券達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3.財務業務資訊: 依主管機關規定公告如下: (1)最近一個月單月資訊: 項目/月份 109年04月 108年04月 與去年同期增減% -------------------------------------------------------------------- 營業收入(仟元) 4,936 942 423.82% 稅前純益(仟元) -3,944 -6,155 -35.92% 稅後純益(仟元) -3,944 -6,155 -35.92% 每股盈餘(元) -0.0801 -0.1290 -37.91% (2)最近二個月資訊: 項目/月份 109年03-04月 108年03-04月 與去年同期增減% -------------------------------------------------------------------- 營業收入(仟元) 5,834 1,479 294.40% 稅前純益(仟元) -11,495 -16,477 -30.24% 稅後純益(仟元) -11,495 -16,477 -30.24% 每股盈餘(元) -0.2335 -0.3454 -32.40% (3)最近一季單季資訊: 項目/月份 109年01-03月 108年01-03月 與去年同期增減% -------------------------------------------------------------------- 營業收入(仟元) 2,529 9,086 -72.17% 稅前純益(仟元) -19,328 -18,911 2.21% 稅後純益(仟元) -19,328 -18,911 2.21% 每股盈餘(元) -0.3925 -0.3965 -1.01% (4)最近二季資訊: 項目/月份 108年10-109年03月 107年10-108年03月 與去年同期增減% -------------------------------------------------------------------- 營業收入(仟元) 9,844 14,490 -32.06% 稅前純益(仟元) -55,203 -48,668 13.43% 稅後純益(仟元) -55,203 -48,668 13.43% 每股盈餘(元) -1.1212 -1.0203 9.89% 4.是否有「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4條所列重大訊息之 情事而未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若有,請說明):否 5.是否有「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5條所列重大訊息 說明記者會之情事。(若有,請說明):否 6.其他應敘明事項:以上財務資料係本公司自結數,尚未經會計師查核(查閱),僅供 投資人參考。
序號
5
發言日期
109/05/26
發言時間
19:43:18
發言人
廖及均
發言人職稱
行銷副總
發言人電話
02-8751-1335
主旨
本公司網站109年5月18日英文報導提及本公司著手研發新冠肺炎產品之補充說明
符合條款
第 43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5/26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9/05/26
- 2.公司名稱:安盛生科股份有限公司
-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 5.發生緣由:補充說明本公司網站109年5月18日”iXensor tackles COVID-19 with two testing solutions in the pipeline”報導提及有關Two state-of-the-art antigen-based testing solutions are in the final development stage.
- 6.因應措施:
- 本公司針對COVID-19的量測產品係以本公司PixoTest技術平台為基礎,利用智慧手機的影像感測器與演算法,搭配光學試片,得到檢測結果之解決方案,目前尚在洽詢合作開發之光學試片廠商。因上述量測產品屬醫療器材之範疇,然各國對COVID-19的醫療器材准證規定不一,申請時可能需檢體或需臨床驗證等數據,未來本公司洽定光學試片廠商後,尚須與合作廠商整合本公司技術,再將整套系統依各國主管機關之規定申請醫療器材准證及銷售許可,經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後方得上市銷售。目前上述業務尚未產生營收,有關前開產品後續開發進度將依相關規定公告揭露。
- 7.其他應敘明事項:
- 本公司係屬生技產業具投資風險,有關財務及營收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資料為準,投資人請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序號
5
發言日期
109/05/25
發言時間
18:12:05
發言人
廖及均
發言人職稱
行銷副總
發言人電話
02-8751-1335
主旨
公告本公司109年股東會重要決議事項
符合條款
第 15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5/25
說明
- 1.股東會日期:109/05/25
- 2.重要決議事項:
- 109年股東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
- 一、承認事項:
- (1)通過承認10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2)通過承認108年度虧損撥補案。
- 二、討論事項:
- (1)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
- 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9/05/25
發言時間
18:09:08
發言人
廖及均
發言人職稱
行銷副總
發言人電話
02-8751-1335
主旨
公告本公司109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符合條款
第 22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5/25
說明
- 1.股東會決議日:109/05/25
-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安成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吳力人,獨立董事。
-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業務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
-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股東同意通過。
-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04/20
發言時間
16:25:10
發言人
廖及均
發言人職稱
行銷副總
發言人電話
02-8751-1335
主旨
公告本公司稽核主管異動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4/20
說明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 2.發生變動日期:109/04/20
-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朱振傑/內部稽核主管。
-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
- 6.異動原因:新任
- 7.生效日期:109/04/20
- 8.新任者聯絡電話:8751-1335
- 9.其他應敘明事項:待提報董事會通過後,依相關規定公告。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9/04/13
發言時間
18:24:54
發言人
廖及均
發言人職稱
行銷副總
發言人電話
02-8751-1335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09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4/13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4/13
- 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視實際需求為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 (一)以認股資格基準日前到職之本公司之正式編制內全職員工為限,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之。
- (二)認股權人名單暨其個別可得認股權之數量,若為員工,視其年資、職等、工作績效、整體貢獻及特殊功績,由本公司負責單位擬具,呈董事長核准後提報董事會同意定之。惟具董事及經理人身分者,應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經董事會同意之認股權人,須按本公司所定條件及條款,與本公司簽訂認股權契約,始被授與認股權,而得依本辦法及該認股權契約,於得行使認股權時(既得),享有請求本公司履約,進而取得本公司股份之權利。
-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4,500,000單位
-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股
-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4,500,000股。
-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
- (一)認股價格:
- 1.若發行時,本公司仍為興櫃公司,則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
- 2.若發行時,本公司已成為上市或上櫃公司者,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
- (二)權利期間:
- 1.本認股權之存續期間為十年,存續期間屆滿後,認股權人對於其未行使之認股權,視同放棄認股權利,不得主張任何之補救或補償。
- 2.認股權人自本公司依本辦法授與認股權屆滿一年後且達成認股權授與時所訂定之績效指標時,除本辦法另有規定或認股權契約另有約定外,得按下列時程及比例行使認股權:
- (1)屆滿一年:得行使被授與認股權總數之50%。
- (2)第二年起:每季得行使12.5%。
- 所稱績效指標,係指本公司授與本認股權時,對個別認股權人訂定或覆核之績效指標。
- 3.本認股權不得轉讓、質押、贈與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
- 4.認股權人被授與認股權後,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或其他重大過失行為者,本公司有權就其尚未行使及尚不得行使之認股權予以全部或部分收回,其收回數量授權由董事長決定之。
- (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 (四)認股權人因故喪失在職員工身份時,其依本辦法被授與而尚未行使之認股權,應於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
- 1.離職
- 就已得行使之認股權,得自離職日起30日內填具「認股請求書」並附具本公司認為必要之文件,以行使認股權利,逾期視為棄權;就尚不得行使之認股權,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 2.退休
- 已授予之認購權憑證,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
- 3.殘疾或死亡
- 就已得行使之認股權,由認股權人或繼承人自認股權人離職或死亡日起60日內填具「認股請求書」並附具本公司認為必要之文件,以行使認股權,逾期視為棄權。就尚不得行使之認股權,於認股權人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或死亡當日即視為消滅。
- 4.留職停薪
- 認股權人被授與本認股權後,經核准辦理留職停薪者,就其所持有已得行使之認股權,應自留職停薪起始日30日內填具「認股請求書」並附具本公司認為必要之文件,以行使認股權,逾期未行使者,停止其認股權行使權利,至其復職之日起回復之;就尚不得行
- 使之認股權,自其復職之日起回復之。
- 5.調職
- 認股權人被授與本認股權後,經核准轉任所屬公司以外之關係企業時,其有關本認股權之權利義務,均不受轉任之影響,但有關績效指標,得重新訂定。
- (五)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收回註銷不再發行。
- (六)本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過後遇本公司與他公司合併,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
- 1.合併後本公司為存續公司且經營團隊無重大變動(董事會席位變動未達二分之一)時,原權利期間維持不變。
- 2.合併後本公司為存續公司且經營團隊有重大變動(董事會席變動達二分之一)時,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立即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
- 3.合併後本公司為消滅公司時,本員工認股權憑證權利義務應由存續公司概括承受,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立即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
- 8.履約方式:
- 認股權之履約方式,由本公司以無實體帳簿劃撥發行新股方式交付之;並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一項但書規定,採先發行股票後再辦理資本額變更登記。
- 9.認股價格之調整:
- (一)本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發行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紅利發行新股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包含私募、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公司分割、受讓
- 他公司股份、股票分割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應依下列公式調整之:
-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x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x新股發行股數)](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數)
- 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含特別股、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之股數,且應扣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 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時,則繳納金額為零。
- 3.新股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員工分紅配股時,以股東會決議日前一日收盤價並考量除權除息影響後價格(上市櫃公司)或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淨值(未上市櫃公司)為繳款金額。
- 4.與他公司合併時,增資新股每股繳款金額為合併基準日前第四十五個營業日起,連續三十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
- 5.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 6.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 (二)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有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超過百分
- 之一點五者,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臺幣角為止,分以下四分五入):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x(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為時價。但發行日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 (三)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認股價格應依下列公式計算。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認整前認股價格x(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 10.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 (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及自本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之期間停止認購外,得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所訂之時程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員工認股申請書」,向本公司之股務單位提出認股申請。
- (二)本公司服務代理機構受理認股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限期繳納股款至指定銀行。認股權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款,逾期未交款者,視為放棄其認股權利。
- (三)本公司服務代理機構於確認收如股款後,將其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並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新股。
- (四)本公司普通股若依法得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或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買賣時,依本辦法發給之新股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即得上櫃或上市買賣。
- (五)本公司依本辦法發行新股交付予認股權人,應於每季結束後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及新股發行;另應將於每季結束後十五日內,將前一季因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購所交付之股票數額予以公告。
- 11.認股後之權利義務:認股權行使後普通股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相同。
-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 13.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 (一)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發行前修改時亦同。
- (二)於主管機關審核過程中,如因主管機關要求應修訂本辦法時,授權董事長依要求先行修訂,嗣後再提報董事會追認始得發行。
- (三)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辦理。
- 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9/03/13
發言時間
15:47:43
發言人
王湘志
發言人職稱
資深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51-1335
主旨
公告本公司稽核主管異動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3/13
說明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 2.發生變動日期:109/03/13
-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王湘志/安盛生科(股)公司 稽核主管
-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新任內部稽核主管待董事會聘任後另行公告。
-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
- 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
- 7.生效日期:109/03/13
- 8.新任者聯絡電話:8751-1335
-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稽核主管職務由陳品樺/會計暫代,新任內部稽核主管待董事會聘任後另行公告。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03/13
發言時間
15:47:01
發言人
王湘志
發言人職稱
資深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51-1335
主旨
公告本公司發言人異動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3/13
說明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
- 2.發生變動日期:109/03/13
-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王湘志/安盛生科(股)公司 稽核主管
-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廖及均/安盛生科(股)公司 行銷副總
-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
- 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
- 7.生效日期:109/03/13
- 8.新任者聯絡電話:8751-1335
-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序號
8
發言日期
109/03/06
發言時間
16:03:04
發言人
王湘志
發言人職稱
資深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51-1335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長異動(補充公告)
符合條款
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3/06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9/03/06
-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裕拓生技有限公司代表人:蔡東孟 /安盛生科(股)公司董事長
-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英屬開曼群島商TransPacific Medtech Fund,L.P.
-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
- 5.異動原因:新任
- 6.新任生效日期:109/03/06
- 7.其他應敘明事項:
- 新任法人董事長指派之代表人為Mr. Peter Fitzgerald /史丹福大學榮譽教授。
序號
7
發言日期
109/03/06
發言時間
15:11:25
發言人
王湘志
發言人職稱
資深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51-1335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9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32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3/06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06
-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5/25
-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基湖路35巷2弄9號6樓(本公司會議室)
- 4.召集事由:
- (1) 報告事項
- 1. 108年度營業報告
- 2. 審計委員會審查108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 3. 本公司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 4. 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
- 5. 修訂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報告
- (2) 承認事項
- 1. 10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2. 108年度虧損撥補案
- (3) 討論事項
- 1. 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3/27
-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5/25
- 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否
- 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
- 待下次董事會通過後再行公告
-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序號
6
發言日期
109/03/06
發言時間
15:10:58
發言人
王湘志
發言人職稱
資深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51-1335
主旨
公告本公司重要營運主管異動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3/06
說明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重要營運主管
- 2.發生變動日期:109/03/06
-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蔡東孟/安盛生科(股)公司 總經理理
-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
- 6.異動原因:
- 因營運策略考量,調整蔡東孟先生職務為本公司營運長。
- 7.生效日期:109/03/06
- 8.新任者聯絡電話:8751-1335
-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序號
5
發言日期
109/03/06
發言時間
15:10:35
發言人
王湘志
發言人職稱
資深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51-1335
主旨
公告本公司重要營運主管異動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3/06
說明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重要營運主管
- 2.發生變動日期:109/03/06
-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進鴻/安盛生科(股)公司 業務部副總經理
-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劉仲岱/安盛生科(股)公司 業務部協理
-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
- 6.異動原因:
- 原業務部副總經理陳進鴻轉任本公司顧問
- 新任業務部副總經理由業務部劉仲岱協理升任
- 7.生效日期:109/03/06
- 8.新任者聯絡電話:8751-1335
-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序號
4
發言日期
109/03/06
發言時間
15:10:11
發言人
王湘志
發言人職稱
資深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51-1335
主旨
公告本公司總經理異動
符合條款
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3/06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09/03/06
-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蔡東孟/安盛生科(股)公司 總經理
-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彥宇/安盛生科(股)公司 技術長
-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
- 5.異動原因:因營運策略考量,調整蔡東孟先生職務為本公司營運長
- 6.新任生效日期:109/03/06
-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9/03/06
發言時間
15:09:40
發言人
王湘志
發言人職稱
資深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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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751-1335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長異動
符合條款
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3/06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9/03/06
-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裕拓生技有限公司代表人:蔡東孟 /安盛生科(股)公司董事長
-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英屬開曼群島商TransPacific Medtech Fund,L.P.
-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
- 5.異動原因:新任
- 6.新任生效日期:109/03/06
-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9/03/06
發言時間
15:09:10
發言人
王湘志
發言人職稱
資深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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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751-1335
主旨
公告本公司109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補選一席董事當選名單
符合條款
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3/06
說明
- 1.發生變動日期:109/03/06
-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英屬開曼群島商TransPacific Medtech Fund,L.P.
-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
- 5.異動原因:新任
- 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2,732,054股
-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8/06/05 ~ 111/06/04
- 8.新任生效日期:109/03/06
- 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9
-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03/06
發言時間
15:08:23
發言人
王湘志
發言人職稱
資深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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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751-1335
主旨
公告本公司109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
符合條款
第 15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3/06
說明
-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9/03/06
- 2.重要決議事項:
- (1)選舉事項:補選董事一席案
- (2)討論事項: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 3.其它應敘明事項:因新任董事無競業行為,解除本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不予討論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01/09
發言時間
16:04:43
發言人
王湘志
發言人職稱
資深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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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751-1335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9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召開事宜
符合條款
第 32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1/09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1/09
-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9/03/06
-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基湖路35巷2弄9號6樓(本公司會議室)
- 4.召集事由:
- (一)選舉暨討論事項
- 1.補選一席董事案。
- 2.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 (二)臨時動議
-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2/06
-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3/06
- 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否。
- 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9/01/06
發言時間
16:54:04
發言人
王湘志
發言人職稱
資深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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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751-1335
主旨
公告本公司法人董事辭任
符合條款
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1/06
說明
- 1.發生變動日期:109/01/06
- 2.法人名稱:皆潤生科有限公司
-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法人代表人陳階曉
-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缺額待補
- 5.異動原因:辭任。
- 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8/06/05 ~ 111/06/04
- 7.新任生效日期:NA
-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9年1月6日接獲辭任書,辭任生效日為109年3月5日,缺額於最近一次股東臨時會補選。
2019
序號
1
日期
108/04/26
發言時間
12:20:27
發言人
王湘志
發言人職稱
資深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51-1335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設置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委任薪酬委員
符合條款
第9款
事實發生日
108/04/24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8/04/24
-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設置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委任薪酬委員
- 3.因應措施:無
-
4.其他應敘明事項:
-
(1)本公司於108年04月2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聘任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共計三人:
楊啟航先生、吳力人先生、鍾志杰先生。 - (2)本屆「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委員,任期自董事會通過後開始生效,截止日與本屆董事任期相同。
- (3)本公司於108年04月2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
-
(1)本公司於108年04月2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聘任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共計三人:
序號
1
日期
108/06/05
發言時間
18:40:25
發言人
王湘志
發言人職稱
資深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51-1335
主旨
公告本公司108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
符合條款
第9款
事實發生日
108/06/05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8/06/05
- 2.發生緣由:108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
- 一、股東會日期:108/06/05
- 二、重要決議事項
- (1)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 (2)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 (3)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 (4)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 (5)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 (6)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 (7)完成提前全面改選董事案。
- (8)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 3.因應措施:無
-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序號
2
日期
108/06/05
發言時間
18:40:58
發言人
王湘志
發言人職稱
資深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51-1335
主旨
公告本公司108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
(含獨立董事)當選名單
符合條款
第6款
事實發生日
108/06/05
說明
- 1.發生變動日期:108/06/05
-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 (1)董事:蔡東孟/安盛生科(股)公司董事長
- (2)董事:陳階曉/安盛生科(股)公司董事
- (3)董事:陳彥宇/安盛生科(股)公司董事
- (4)董事:晟德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安盛生科(股)公司董事
- (5)董事:英屬開曼群島商Medeon Inc./安盛生科(股)公司董事
- (6)監察人:蔡慧明/安盛生科(股)公司監察人
- (7)監察人:劉天仁/安盛生科(股)公司監察人
-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 (1)董事:裕拓生技有限公司代表人:蔡東孟/安盛生科(股)公司 董事長
- (2)董事:皆潤生科有限公司代表人:陳階曉/安盛生科(股)公司 董事
- (3)董事:蔡慧明/安盛生科(股)公司監察人
- (4)董事:蔡雅菁
- (5)董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6)董事:遠瞻管理顧問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彥宇/安盛生科(股) 公司董事
- (7)獨立董事:楊啟航/益安生醫獨立董事、萊鎂醫材獨立董事
- (8)獨立董事:吳力人/安克生醫董事暨總經理、安盟生技董事
- (9)獨立董事:鍾志杰/勤美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 4.異動原因:提前全面改選董事
-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 (1)董事:裕拓生技有限公司代表人:蔡東孟;1,695,231股
- (2)董事:皆潤生科有限公司代表人:陳階曉;1,447,313股
- (3)董事:蔡慧明;960,000股
- (4)董事:蔡雅菁;109,593股
- (5)董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3,489,551股
- (6)董事:遠瞻管理顧問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彥宇;597,180股
- (7)獨立董事:楊啟航;0股
- (8)獨立董事:吳力人;0股
- (9)獨立董事:鍾志杰;0股
-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6/03/08~109/03/07
- 7.新任生效日期:108/06/05
-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故不適用
-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序號
3
日期
108/06/05
發言時間
18:41:26
發言人
王湘志
發言人職稱
資深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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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751-1335
主旨
公告本公司108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
禁止之限制
符合條款
第9款
事實發生日
108/06/05
說明
- 1.股東會決議日:108/06/05
-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 (1)楊啟航/獨立董事
- (2)吳力人/獨立董事
- (3)皆潤生科有限公司代表人:陳階曉/董事
-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 (1)楊啟航: 萊鎂醫療器材(股)公司獨立董事 益安生醫(股)公司獨立董事
- (2)吳力人: 安盟生技(股)公司董事
- (3)皆潤生科有限公司代表人:陳階曉: 鈦隼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Brain Navi Ltd.董事長
-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8/06/05~111/06/04
-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序號
4
日期
108/06/05
發言時間
18: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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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湘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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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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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751-1335
主旨
公告本公司成立審計委員會及委員名單
符合條款
第9款
事實發生日
108/06/05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8/06/05
- 2.發生緣由:本公司108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 並依公司章程規定 由全體獨立董事成立審計委員會,任期與董事任期相同。
- 3.因應措施:股東臨時會選任三位新任獨立董事如下:
- (1)獨立董事:楊啟航/益安生醫獨立董事、萊鎂醫材獨立董事
- (2)獨立董事:吳力人/安克生醫董事暨總經理、安盟生技董事
- (3)獨立董事:鍾志杰/勤美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序號
5
日期
108/06/05
發言時間
18: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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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湘志
發言人職稱
資深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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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751-1335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推選董事長
符合條款
第6款
事實發生日
108/06/05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108/06/05
-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蔡東孟/安盛生科(股)公司董事長
-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裕拓生技有限公司代表人蔡東孟/安盛生科 (股)公司董事長
- 5.異動原因:提前改選
- 6.新任生效日期:108/06/05
-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序號
6
日期
108/06/05
發言時間
18:42:31
發言人
王湘志
發言人職稱
資深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51-1335
主旨
公告董事會決議聘任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符合條款
第9款
事實發生日
108/06/05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8/06/05
-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聘任薪酬委員
- 3.因應措施:無
- 4.其他應敘明事項:
- (1)本公司於108年6月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聘任第二屆薪資報酬 委員會委員共計三人: 楊啟航先生、吳力人先生、鍾志杰先生
- (2)本屆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委員,任期自108年6月5日至111年6 月4日止,同本屆董事任期。若本屆董事任期提前或延後解任時 ,與本屆董事任期相同
序號
2
日期
108/06/26
發言時間
17:16:08
發言人
王湘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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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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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751-1335
主旨
公告本公司受邀參加由元大證券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符合條款
第9款
事實發生日
108/06/26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8/06/26
-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受邀參加由元大證券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 3.因應措施:不適用。
- 4.其他應敘明事項:
-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8/06/27 (四)
-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時30分
-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元大證券大同大樓4樓(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225號)
-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由元大證券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會中說明本公司營運概況,會議資料將於法說會當日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序號
4
日期
108/07/16
發言時間
13:25:27
發言人
王湘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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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51-1335
主旨
澄清108年7月16日新聞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
第26款
事實發生日
108/07/16
說明
-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 2.報導日期:108/07/16
- 3.報導內容:
- (1)「安必測」已順利在歐洲、台灣、泰國、菲律賓等地區上市,月前更已進軍義大利 社區藥局,首波訂單是200台機台,預期將陸續採購的檢驗試劑耗材將是未來的業績動 能。
- (2)目前「伊必測」已成功打進美國擁有9,800家據點的CVC連鎖藥局,安盛進駐的店面 已由今年1月的3,000家成長至6月的5,800家,另外,安盛6月已進軍歐洲有約有3,600家 的DM藥局,首波上架數約400家。
-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上述所載屬媒體推估,本公司後續將依法於公開資訊觀測站進行公告。
- 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說明。
-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公司已成功開發安必測及伊必測兩項醫療器材產品,目前依照各地區要求進入取證 及市場推廣階段,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序號
1
日期
108/07/31
發言時間
15:45:31
發言人
王湘志
發言人職稱
資深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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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751-1335
主旨
本公司研發製造之安必測糖化血色素監測系統取得台灣衛
生福利部(TFDA)核發之醫療器材許可證
符合條款
第43款
事實發生日
108/07/30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8/07/30
- 2.公司名稱:安盛生科股份有限公司
-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 5.發生緣由:
- (1)本公司研發製造之安必測糖化血色素監測系統取得台灣衛生福利部(TFDA) 核發之醫療器材許可證。
- (2)本產品提供體外診斷,用於定量測量靜脈全血或指尖血樣本中的糖化血色 素(%HbA1c)。
- 6.因應措施:無
-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序號
1
日期
108/08/02
發言時間
15:12:08
發言人
王湘志
發言人職稱
資深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51-1335
主旨
本公司研發製造之安必測糖化血色素監測系統取得台灣衛
生福利部(TFDA)核發之醫療器材許可證(補充)
符合條款
第43款
事實發生日
108/07/30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8/07/30
- 2.公司名稱:安盛生科股份有限公司
-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 5.發生緣由:
- (1)本公司研發製造之安必測糖化血色素監測系統取得台灣衛生福利部(TFDA) 核發之第二等級醫療器材許可證,許可證字號:衛部醫器製第0006459號。
- (2)本產品提供體外診斷,用於定量測量靜脈全血或指尖血樣本中的糖化血色 素(%HbA1c)。
- 6.因應措施:無
-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序號
1
日期
108/08/12
發言時間
16:39:05
發言人
王湘志
發言人職稱
資深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51-1335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經理人聘任案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08/08/12
說明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 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重要營運主管
- 2.發生變動日期:108/08/12
-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廖及均 副總經理
-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新任。
- 6.異動原因:新任。
- 7.生效日期:108/08/12
- 8.新任者聯絡電話:02-87511335
-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聘任案經108/08/12董事會通過,人員預計報到日期為108年9月。
序號
2
日期
108/08/12
發言時間
16:39:43
發言人
王湘志
發言人職稱
資深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51-1335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8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
符合條款
第 43 款
事實發生日
108/08/12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8/08/12
- 2.公司名稱:安盛生科股份有限公司
-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8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相關資訊如下:
- (1) 營業收入淨額 16,896 仟元
- (2) 營業毛利 5,788 仟元
- (3) 營業損失 (44,089) 仟元
- (4) 本期淨損 (42,501) 仟元
- (5) 本期綜合損益 (42,514) 仟元
- (6) 本期綜合損益歸屬母公司業主 (42,514) 仟元
- (7) 每股虧損(元/股) (0.89) 元
- 6.因應措施:無。
-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8/10/25
發言時間
16:11:37
發言人
王湘志
發言人職稱
資深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51-1335
主旨
公告本公司簽訂產品委託生產合約
符合條款
第 8 款
事實發生日
108/10/25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8/10/25
-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國內醫療器材公司
- 3.與公司關係:本公司
-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8/11/01~113/10/31
-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國內醫療器材公司簽訂定點照護產品委託生產合約。
-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客戶不得直接或間接於本公司已簽訂經銷合約之地區銷售相同之產品。
-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該國內醫療器材公司係屬全球知名醫療器材製造商及通路商,通過本次合作,將對本公司之產品銷售有所助益,對財務無重大不利影響。
-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拓展本公司定點照護產品銷售渠道。
-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